收养魔王喵的我成了玄学大师 - 收养魔王喵的我成了玄学大师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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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拎着一塑料袋的菜,林霄又直奔菜场旁边的超市。
    菜场旁边的这家超市经常有打折活动,今天林霄来得晚了点,走俏的特价商品已经卖得差不多了,林霄在促销区挑挑拣拣,花了十几块钱买了一瓶醋、两包袋装酱油和一瓶滞销的油辣椒酱。
    经过生活用品区时,林霄又花了八块钱买了个促销的厚底塑料盆。
    拎着买好的东西返回伍家关城中村,林霄绕了点路找到一户正填院坝的人家,说好话跟别人讨了半盆子的砂,这才回了自个儿的出租屋。
    把半盆子砂搁到床尾旁边空地上,林霄拎起还在呼呼大睡的橘白小猫,提到沙盘里,摁着它的小脑袋管教道:“以后你就在这里拉,能不能听懂?”
    睡得迷迷糊糊的巴巴托斯抬头怒视打搅他休息的仆人。
    巴巴托斯听不懂中文,林霄也理所当然不可能从这么小的猫脸上看出情绪,执着地拿手指点猫脑壳,捏着猫前爪教它刨砂:“……粑粑和尿尿要拉这里面,拉完了要盖好,听懂没有?乱拉的话就不给你吃的,晓得了不?晓得就自己刨两下。”
    被强迫学刨砂埋shi的巴巴托斯,只得捏着鼻子自己用爪子胡乱刨了几下。
    “诶~对,就是这样,小东西真乖。”林霄满意地夸赞一句,把猫拎起来拍了下灰尘,放回枕巾里裹着,转身去洗菜做饭。
    她租的这出租屋没厨房,不过打工人也没几个计较有没有厨房的,摆在窗台下、放着个电磁炉和小电饭锅的木桌子就是她的厨房。
    煮了两碗米,炒了个卷心菜,再把青菜洗出来和昨天买的豆腐干渎(炖)成一锅,就是林霄今天一天的口粮了。
    开始吃饭前,林霄照例拿了个小碗装了点米饭,拌几块猪油炒过的卷心菜和放了香油煮的青菜豆腐进去,就是给猫吃的猫饭。
    一人一猫呼噜噜地吃完中午这顿,林霄把丢在床下的脏衣服全薅出来洗干净,把厕所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收拾完家里离上班还有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便瘫到床上,刷手机打发时间。
    原本安安分分呆在床尾的橘白小猫听见动静,也凑了过来,大大方方靠着她的胳膊趴下,一双猫眼目不转睛地看向林霄手里的手机屏幕。
    “小东西还挺亲人。”林霄笑着伸手摸了摸猫头,没赶它走,手指继续刷动屏幕。
    过了会儿,她觉得胳膊有点酸,索性把趴她胳臂上的猫捞起来放在胸口上,一人一猫和谐地盯着手机屏幕上不断刷过的ai影视解说、萌宠、娱乐明星八卦、电影宣传、时事新闻、炫技化妆术、耍酷变装、美女cos等短视频。
    刷短视频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没多会儿就到下午五点,林霄把中午剩的饭菜加热了下跟猫一起吃光,就把猫给留在家里,自己锁了门出去上班。
    锁门走人的林霄并没有发现,她房间那只乖巧安分地趴在床尾的小猫,一双绿幽幽的眼睛一直盯着她随手揣进裤兜里的手机。
    那玩意儿……是个好东西!
    虽然巴巴托斯只看见仆人在手机上荒废时间,但一个呆在这么狭小逼仄、比狗窝还不如的居住环境里的平民,拿着手机就能通晓(其实没有)天下事、了解世间百态,以灾厄为名的魔王陛下,不可能发觉不了手机这种好物的神奇功能性。
    可惜这个位面的语言过于复杂,那些“异闻录”(电子榨菜)巴巴托斯看了半天也是半懂不懂,略微有些遗憾。
    蹬蹬蹬的下楼声消失了数分钟后,巴巴托斯轻巧地跳下床,蹦到窗台前的桌子上,两只爪子趴着窗沿朝外打量。
    拥挤密集的自建房,狭窄的巷子,低矮建筑群之间挂着的密密麻麻的电线……巴巴托斯已经预料到他的仆人只是个底层平民,但在亲眼确认后还是心头一沉。
    好吧,以灾厄之主曾经见过的、他所了解的人类生存的物质位面而言,这种环境其实还算不上太糟——至少这些普遍都有三、四层高的建筑看起来都还挺结实(毕竟是本地村民当初了为了多拿拆迁款而加盖的违章建筑,不用上货真价实的砖块水泥可骗不到赔付),幽深曲折的巷子里也没有堆满垃圾,更看不到随处可见的乞丐流民。
    此外,仆人带回来的食物也不算太糟——以巴巴托斯曾经游历物质位面魔法大陆的经历,白面(面条)白米和新鲜的菜蔬,至少是中产之家的消费水平。
    “或许这里只是看起来不太像样,但实际上并不是贫民窟?”巴巴托斯直接跳到窗台上,一面观察外面的景象一面暗自思索,“这里应当是某座城市……这座城市的人口过于密集,所以人类无暇挑剔居所?”
    类似的情形,巴巴托斯在魔法大陆也见过……一些人口过于集中的大城市,像是港口、工厂区这些区域,人们就只能住在罐头一般大小的房子中。
    仆人居住的这个三十平的出租屋,真是太符合巴巴托斯对“罐头房”的认知了。
    意识到自己的仆人也许不算太贫穷,但或许也称不上多宽裕,巴巴托斯的心情颇为复杂。
    如果他昨晚夺走了仆人的身体,那要面对这种生存窘境的人可就是他了——这可怎么行!
    堂堂第七层魔界的主人·灾厄之主·刺杀死神巴巴托斯居然沦落到要卖力干活换取生存资源的地步,一旦流传到十层魔界让那个该死的恐惧之主、他的宿敌帝利亚斯知道,巴巴托斯发誓,那个性格恶劣的杂碎一定会嘲笑他几百年,不,几千年!
    巴巴托斯默默跳回床上,钻进仆人为他准备的枕巾小窝里。
    算了,他还是先静心养伤……不求本体能在短期内恢复行动能力,至少这具“借”来的小猫身体得要修养到能自由行的才行。
    他所剩的魔力不多,不可挥霍,只草草修复了这副躯体的外伤,断掉的骨骼和损伤的内脏还需要一些时间。
    另一边,林霄在步行了十来分钟后,来到了她工作的万花筒台球室。
    万花筒台球室位于富家花园商业街a区401号三楼(含四楼天台),店里的服务员算上她一共五个人,三男两女,轮换着上白班夜班,上五天休息一天,还有两名上一休一的前台。
    今天是单日,上班的前台是跟林霄关系比较好的顾白,见林霄进门,坐在柜台后面玩手机的顾白就挥手跟她招呼了下:“来了小霄。”
    “诶,白姐。”林霄礼貌回应,店里的员工里面她年龄最小,见谁都得叫哥叫姐。
    台球室的工作很轻松,客人有需要的时候去服务一下就行,服务的内容也不复杂,就是帮忙拿一下饮料、拿个烟,保持一下卫生之类的就行。
    客人不招呼的时候,服务员们可以呆在休息区聊天、玩手机,就算店长看到了也不会挑刺。
    林霄在休息区沙发上坐下,跟她同班的男同事吴波就神神秘秘地凑过来:“小霄,打个商量,今晚上你也帮我打扫一下楼上包间好不好?等发工资了我请你吃饭。”
    “没问题。”林霄爽快地道。
    “谢了霄姐,我喊你姐!”吴波双手合十道谢。
    林霄好笑地道:“别别,吴哥你大我好几岁呢。”
    闲聊了几句,台球室营业高峰期到来,服务员纷纷起身去忙碌。
    一直忙到晚上十点钟高峰期过去,白班服务员收拾东西下班,上晚班的林霄也才闲了下来。
    到晚上十一点之后,又是一波高峰期,林霄又是打扫麻将包间换台、又是给打台球的客人拿烟拿饮料,到凌晨一点过后才消停。
    转眼间来到凌晨三点,送走最后一波客人,林霄便提着拖把扫把,准备去打扫四楼天台的五间麻将包间。
    前台顾白看到林霄往楼上走,连忙喊住她:“诶等等,小霄,怎么是你去打扫楼上,吴波嘞?”
    “吴哥帮我打扫三楼的包间,我帮他打扫四楼。”林霄诚实地道。
    顾白皱眉道:“他欺负你?”
    “……哈?”林霄先是一愣,随即乐道,“没呢白姐,不是白帮忙,吴哥说好发工资就请我吃饭。”
    所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十六岁的林霄正是能吃的时候,只要有人拿吃的请她帮忙,她就没有拒绝的道理。
    顾白也晓得她容易被请吃饭收买,好笑地道:“你一个人上去打扫楼上,就不怕啊?”
    林霄坦然:“不怕,楼上的包间还比三楼少一间呢,我挺乐意的。”
    四楼天台出过事,死过人,下班时得打扫楼上的晚班服务员都有点儿害怕半夜上四楼去,但林霄不信这个。
    顾白摇摇头,摆手道:“行吧。那你打扫完快点下来,咱们关了门好回家。”
    “好嘞!”林霄爽快应声,提着打扫工具蹬蹬蹬往楼上跑。
    台球室所在的这栋三层高的临街商业楼,四楼天台靠内侧加盖了一排一字排开的小平房,就是台球室的五间麻将包间。
    每个包间都约莫有十来个平方大小,摆了一张麻将桌,一台空调,一台饮水器,一个垃圾桶。
    上到四楼天台的林霄脚步轻快地走进靠近楼梯间的107号麻将包间,麻利地打扫卫生,更换垃圾桶里的垃圾袋。
    摆在墙角处的立式空调阴影处,一道模模糊糊、只能隐约看见大致人形轮廓的白色虚影,死死盯着忙忙碌碌的林霄。
    第3章 消失的野猫
    林霄打扫完四楼下来,顾白和吴波全在三楼楼梯口那等着她。
    “没事哦?”本来应该去打扫四楼的吴波小心翼翼地道。
    “肯定没事啊。”林霄把手一摊,让两名同事看她全须全尾的样儿。
    夜班服务员打扫完包间就可以下班回家了,前台顾白有男朋友来接,按理来说身为男同事的吴波要送女同事林霄回家,但他胆子小,每次都只敢把把林霄送到挨着商业街的城中村,并不敢走到黑漆漆的伍家关里面去。
    告别顾白,两人沿着商业街往城中村方向走,远远看到比其它区域都要黑得多的伍家关,吴波的步子就慢了下来,脸上也隐约有些惧色,似乎是害怕太黑的地方。
    林霄没注意到他脸色变了,随口道:“吴哥,我记得你以前不怕上四楼的啊,最近你是怎么了?”
    吴波比林霄大五岁,今年二十一,是个刚出校门的大学生,跟林霄前后脚来的台球室上班,闻言愁眉苦脸地道:“这不是我上个礼拜跟你和兰姐说过的吗,我最近点子背,遇到过脏东西……要不是我妈让我好歹先干着,别游手好闲的,我都想辞职回家躺平了。”
    林霄愣了下,惊讶地道:“诶,就你上回跟兰姐说的那事儿?不是你瞎编逗她玩的啊?”
    吴波恼羞成怒:“我吃多了啊,这种事能瞎编吗!”
    店里五个服务员轮流排班休息,每天晚上六点到十点这个阶段白班和夜班服务员是一起上班的,不忙的时候玩手机聊天都没人管;上周林霄和另一个男同事排白班,吴波和名为明兰兰的女同事排夜班。
    林霄模糊记得,吴波有一天晚上确实提过他跟朋友出去喝酒似乎撞到了鬼,当时她以为吴波是故意编来吓唬明兰兰的,没想到他居然是认真在说自己的事儿。
    她不信有鬼,但也不勉强别人跟她一样不信,想了想,好心地安慰道:“吴哥,你别想太多了,咱们台球室旁边的烧烤店还开通宵呢,也没说遇到过什么事啊,你别自己吓自己了。”
    “得了,跟你这种小屁孩没法说。”吴波懒得和她争辩,悻悻地道。
    把林霄送到伍家关巷子口,吴波就站住脚了,挥手道:“我就送你到这儿了啊,我在这里看着你进去,有什么事儿你就大声喊。”
    林霄知道他有怕黑的毛病,摆手说了句“我晓得了,你赶紧回家吧。”就打开手机手电筒模式走进巷子里。
    吴波最近确实有点儿疑神疑鬼,既然林霄都背对着他了,他也就顺从本心地退了几步、走到路灯下。
    等他走到路灯下面再抬眼往已经走进巷子的林霄看过去,这家伙差点没被马路牙子绊倒——
    那幽深昏黑、看不到尽头的城中村窄巷中,打着手机手电筒往内深入的林霄后头,竟然飘飘忽忽地跟着一个半透明的人形虚影!
    吴波一瞬间忘记了怕黑,一面拼命往巷子口跑、一面凄厉地尖叫出声:“林霄——!!”
    走进巷子里的林霄被吓了一跳,惊疑不定地回头。
    吴波站在巷子口那,半张着嘴,满脸的惊魂未定,抬起一只手哆哆嗦嗦地指着她。
    “怎么了?”林霄连忙快步倒回来,关心地上下打量吴波。
    “不是——刚才明明还在的,你背后、你背后刚才明明还在的……有个人影子,白的人影子!”吴波呼吸急促,语无伦次地道。
    “啊?”林霄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身后,又转过头来,不解地看着吴波,“没啊,啥都没有啊。”
    吴波一时间不得怎么解释……就这一眨眼的功夫,他刚才看见的那个鬼影已经消失无踪了,就好像他只是眼花了一样。
    “你、你真的没有什么不对劲不舒服的地方?”吴波小脸刷白地咽了口唾沫,“害怕啊,发冷啊什么的?”
    “完全没有。”林霄加重语气,“吴哥你冷静点,你看起来比我不舒服多了。”
    吴波面色数变,一咬牙一跺脚,像是上刑场似的坚定地抬脚迈进他以往在大白天都不咋愿意走进来伍家关窄巷:“算了,我送你到家。”
    “别了吧。”林霄理智地拦住了他,道,“你送我进去,你敢一个人走出来吗?”
    吴波:“……”
    无法反驳。
    林霄上了一天班挺累的,肚子还饿得咕咕叫,没精神跟吴波僵持,哄了几句“世界上没有鬼”、“我不怕的”之类的话,把他劝回家。
    打发走了疑神疑鬼的吴波,林霄拖着疲惫的步子回到家中,趴在床尾上睡觉的橘白小白一看见她就来精神了,瞪着绿幽幽的竖瞳看向林霄。
    “小东西在等我回家吗?哎呀真乖~”林霄一高兴就把猫捞了起来,抱在怀里撸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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